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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出台"人才新政20条"汇聚精英!设人才发展专资

   发布日期:2017-06-07

昨日下午,梅州市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同时印发《关子加快人才发展的意见》,提出梅州版“人才建设20条”,进一步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为全面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意见》里可谓是“干货”满满!

梅州出台"人才新政20条"汇聚精英!设人才发展专资

财政支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意见提出,加大投入保障,设立梅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 万元。用好中央、省扶持原中央苏区、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优惠政策,争取上级加大对人才工作的资金支持。

重点培养这些人才

企业经营人才 继续实施千名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题培训,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的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创新创业人才 支持创业协会、行业商(协)会、产业联盟提供专题培训和管理咨询服务。鼓励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训。发挥众创空间作用,培育各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文化旅游人才 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在中央或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1配套资助,建设一批客家文化、红色文化、乡村文化生态旅游实训基地,鼓励开展文化旅游仝行业分层次培训和各类型技能大赛。

实用技术人才 创建广东省粤东北农业农村人才培训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人才基地,在中央或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0.5的配套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在中央或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1的配套资助,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3 万元资助。

社会事业人才 深入实施教育、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名师、名医评选活动。创建广东名中医师承工作室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设立南方足球创新人才培养培训协同中心。开展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教育培训。

“真金白银”鼓励支持引进这些人才

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对新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按国际领先、国内领先、省内领先三个等次,分别给予最高800 万元、500 万元、300 万元资助。推荐创新创业团队申报“珠江人才计划”和“扬帆计划”,对新入选团队,在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 :0. 5 的配套资助。对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为带头人的团队,在省财政资助基础上按用人单位支持额度的1倍提供科研经费,提供每个团队科研经费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3 年后考核优秀的再给予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资助。

大力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对新引进到我市全职工作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分别按照引才单位实际支出薪酬的60%、50%、40%、30%给予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享受期为5年。对新引进和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的各类人才,在中央或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0.5的配套资助。上述人才属于柔性引进的(当年度在梅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3 个月),资助金额减半执行。

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给予每年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对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给予每年4 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 年后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符合目录准入条件且经审批的,给予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为5年。

大力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加大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引进力度,对新引进到我市工作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博士,在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0.5的配套生活补贴。对新引进到我市乡镇、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财政资助基础上一次性给予1:1的配套岗位补贴。

加大市场化引才力度。鼓励企业引进团队和人才,每成功引进1个“珠江人才计划”团队,分三档给予用人单位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贴;每成功引进1个“扬帆计划”团队,分三档给予用人单位30万元、20 万元、10万元补贴;每成功引进1名全职院士,给予用人单位200万元补贴;每成功引进1名全职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或“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给予用人单位20万元补贴。鼓励人才中介组织、猎头机构和个人等推荐人才,每成功引进1 名全职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或“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给予举荐者5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1个“珠江人才计划”团队或“扬帆计划”团队,分别给予举荐者10万元、5万元奖励。

创新创业政府将搭建这些平台

重点建设一批孵化育成平台。建设世界客属青年创新创业中心,成立客属青年创业基金和创业联盟,强化项目策划、对外联络和投融资功能。建设梅州市专利技术孵化产业园,引进一批知识产业服务机构、重点骨干企业,吸引科技含量高的专业技术入园孵化。建设广东省区域性(梅州)创业孵化基地,重点孵化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企业。

鼓励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实验室。对新建成的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助。对新建成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资助。

建设院士团队驿站和梅州人才驿站。规划建设院士团队创新创业驿站,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对新建成国家级、省级院士工作站的建站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资助。规划建设梅州人才驿站市级总站,对新建成市级总站、市级分站、县级人才驿站的建站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资助,建成5年内每年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增强服务保障让人才放开去干!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通过规划建设、购买商品房等方式筹建人才公寓,尽力提供优质充裕房源,并制定高层次人才公寓租金优惠政策或提供租房补贴。对新引进全职并服务满5年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在省财政资助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00 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强化投资融资支持。在梅州市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中设立梅州市人才创新创业子基金,对优秀人才(团队)创业企业获得专业创业投资机构1000 万元以上投资、投资期超过2年(含2年)以上的,按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跟进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拟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提供股权质押贷款担保,为以人才为核心的项目及企业提供专利杈、商标杈、著作杈(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

强化人才服务管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人才机制。设立人才服务窗口。培育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海内外人才工作联络站。

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建立高层次人才目录。修订完善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建立第三方人才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