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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新规实施!子女公积金可帮父母还房贷

   发布日期:2017-09-30

原标题:深圳实施新版公积金规定:子女公积金可帮父母还房贷

9月28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实施(此前于6月20日发布过征求意见稿),新规首次明确了将人才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购房或偿还贷款、强化违规贷款申请监管、明确信用记录标准等内容,并增加了贷款业务委托办理等便民举措,以进一步提升深圳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据了解,新规有效期为5年。

本次新规在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规定只要具备相关的条件,人才住房也可申请普通公积金贷款,从政策性金融方面对提高人才住房消费水平提供支持。

相比五年前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本次新规在“代际扶持”制度上也进一步完善,原来父母支持子女贷款或还贷的基础上,将子女支持父母也予以纳入,子女可以支持父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或者为父母偿还公积金贷款。

与此同时,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共享给父母使用,以申请到较高的贷款额度;或直接冲抵父母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减轻还贷压力。从贷中和贷后两个层面考虑了代际之间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联通,将公积金贷款作用发挥到最大。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有部分职工违规通过临时提高缴存基数、突击补缴、挂靠缴存等方式来提高贷款额度。

为强化对该类行为的监管,新规增加了账户存疑审查机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在5年内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新规对职工的信用标准予以明确,对存在一定程度逾期或者不良记录的申请人,不予受理贷款。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上半年,深圳已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4.4万笔,累计发放贷款资金达821.22亿元。

来源:深圳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