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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 争取政策红利 加速原苏区崛起

   发布日期:2016-08-15

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2016年广东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840万元中,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获得480万元的专项投资,梅州市成为全省两个唯一获此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地级市之一。按要求,梅州将在年底前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计划的80%以上。

今年以来,梅州市已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1亿元,一批卫生、旅游、民政、体育等社会民生项目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纳入振兴规划的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梅汕高铁、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扎实推进。

作为广东唯一全境属原中央苏区范围的地级市,同时享受省粤东西北地区和国家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两大政策”,这是加快发展面临的最好机遇和条件。

但是,相比于江西省赣州市、福建省龙岩市,梅州市的振兴发展总体尚有差距。以2014年为例,龙岩市全市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18亿元、增长9.7%;赣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43.59亿元,增长10%,位居江西省第3位。而梅州仅有885.83亿元,增长8.5%,仅仅是龙岩、赣州的一半左右。

谁能想到,十年前的龙岩和梅州在相同的起跑线上?近年来,有声音指出,国家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提出福建和江西的原中央苏区县参照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而梅州市则未获得该政策的扶持,在一定程度下拉大了发展差距。

在政策暂时不允许的情况下,梅州仍需仅仅围绕《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进一步深研政策、选准项目,主动加强与中央、省直部门的对接,做足做细项目谋划的文章,力争更多项目进笼子、资金进盘子,把政策中蕴含的资金、土地、项目等红利,集中用在基础设施、重点民生和产业发展的刀刃上,力求政策转化成为梅州加快发展的动力、苏区百姓的实惠。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和国家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期、规划期都是以2020年为界限,时间仅剩三年多。时不我待,梅州市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将振兴苏区发展政策与振兴粤东西北、广州对口帮扶等政策有机融合,激发内生动力,让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具有落地的现实途径。

文章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