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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用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 今年积极争取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14个项目获1.69亿中央资金

   发布日期:2016-08-15

文章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网 


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社会领域共有14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合计1.69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自2014年3月国家出台《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以来,我市作为广东唯一全境纳入规划范围的地级市,积极梳理研究和谋划重大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2014年至2015年,我市共有43个民生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共1.16亿元。

今年以来,我市趁势前行,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目前,我市已有14个项目获1.69亿元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占全省该类中央补助资金的33.78%。其中,卫生项目7266万元,教育项目7000万元,民政项目620万元,体育项目480万元,残疾人项目904万元,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项目480万元,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基础设施项目150万元。

“我市今年拓宽了申报领域,把义务教育、体育、文化、广电和残疾人康复等民生项目列入申报范围,取得较好成效。”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4个项目的涉及面来看,我市社会领域呈现出“一多一大一广”的良好局面,即纳入中央投资计划多、占全省中央补助资金比例大、民生项目覆盖面广。

据统计,此次获批的项目中,大埔县广播电视台帽山微波站、梅江区实验小学(林风眠小学)、梅县区畲江镇中心小学、平远县实验中学和梅州市殡仪馆等项目均是我市首次申报并获批的民生项目。“新申报成功的五个项目中,有三项涉及中小学教育设施建设。这说明国家对教育的补助支持已从中职院校扩大到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领域,对改善和提升我市教育教学环境有较大推动作用。”该负责人说。(李跃  温敏樱 廖小兴 饶仁震)